不松劲 不停步 再出发——写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12周年之际
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丨大数据赋能信访工作
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

14岁男孩电梯内捂嘴猥亵7岁女孩!警方通报

发布时间:2024-11-08  来源:“乐平公安”公众号  字体大小[ ]

   乐平市公安局11月4日针对网传“一男子在电梯内长时间捂住一小女孩嘴巴”一事发布情况通报,11月2日21时50分许,该局接到报警称一小女孩在电梯内被一男子猥亵。接警后,该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工作,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将刘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。经查:当日21时20分许,刘某某(男,14岁)乘坐电梯时对王某某(女,7岁)进行捂嘴并猥亵,在将王某某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逃离现场。

  根据相关规定,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,警方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。

  情况通报全文如下:

中国法制传媒网摘编亓淦玉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(华声国际大厦)1层 1 2 1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